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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科目

暂停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考试新生报考的通知

2018-12-19 09:33:46 822

各主考院校,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:

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和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》的通知(教职成厅〔2018〕1号)精神,有序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,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,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,决定暂停接纳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考试新生报考。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18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结束之日起,我省暂停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考试新生报考,具体恢复日期,由我院另文通知。

二、2019年之前已注册并已颁发准考证的我省衔接考试考生,按旧的衔接考试管理办法执行。新衔接考试专业计划出台后,未完成原衔接专业考试课程的考生,依据新旧对照课程完成核心课程考试,仍可按旧专业申请毕业。

三、衔接旧专业的毕业证书颁发至2020年下半年;2020年下半年开始所有衔接考生按新的衔接考试计划执行。

四、本文发布之日起,主考学校根据本校条件与社会需求,按照全国考委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》内的专业名称和代码,原则上在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的专业范围,重新申请开考衔接考试的专业,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批复。

五、请相关院校及招生考试机构做好宣传工作,并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衔接考试考生。